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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2023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華龍區政府全面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按照“一規劃兩綱要”要求,把依法行政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線,著力增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推進公正執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2023年被省評為“河南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為加快建設經濟強區、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持續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效能。積極承接省、市下放(委托)審批服務事項。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一網通辦率”達100%。區級1611個政務服務事項中,“不見面審批”事項1482項,占比91.99% ;行政許可類事項“即辦件”916項,占比78.9%,行政許可類事項承諾時限壓縮比例93.49%,位居全市前列。二是積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印發了華龍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相關文件、方案,全面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推行重點項目和招商引資重大項目“責任推進”工作機制。三是持續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實行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化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流程,精簡申報材料。編制審批事項一次性告知單、“一件事一次辦”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并動態調整。四是全面開展“證照分離、一業一證”工作。推行企業“證照分離”“簡易注銷”注冊改革,積極推進“主題式”審批服務,探索推行“一業一證”改革,徹底解決“準入容易準營難”的問題。全面開展“多證合一、先照后證”工作,目前,在材料齊全情況下,注冊登記1小時辦結、稅務1小時辦結、刻制公章半小時辦結,工商登記、刻章、稅票申領三個環節辦理時間壓縮在1個工作日以內。五是依托濮陽市“12345智慧政務服務平臺”,建立區、鄉(鎮)街道兩級服務體系,通過熱線、微博、微信、郵箱、短信、傳真等6種受理渠道,為暢通民意搭建互動橋梁,為政府決策提供大數據支撐。共受理群眾訴求17343件,轉辦17029件,辦結率98.2%,群眾滿意率99.4%。政務公開實效進一步提升,依申請服務功能進一步凸顯。
(二)推行清單制度,明晰權力邊界。一是全面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關于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通知》,按照負面清單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監管相關項目審批。加強了事中事后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區本級市場監管領域21個部門監管率達99.02%,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全面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監管清單、負面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各部門全面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嚴格執行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三是確認區直部門權責事項187項,按照權責清單分解執法職權、確定執法責任;嚴格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清單之外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四是落實中央、省、市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動態調整并公布收費目錄清單。為減輕企業負擔停征排污費、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等各項降本減負改革舉措。
(三)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聚焦突出問題幫助企業紓困解難。一是推進“清單式”管理,制定了我區18項標準化便民服務清單,明確辦理流程、所需資料和時限承諾,在全區范圍內實行無差異受理,同標準辦理。建立營商環境投訴舉報機制,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企業和群眾投訴,并反饋受理情況。二是將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納入全區綜合考評體系,相繼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四十條措施》《樓宇經濟發展扶持辦法》《暖企十條》《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等系列惠民利企政策,有效推進和保障項目落地、企業高質量發展。三是營商辦統籌協調全區“萬人助萬企”活動。完善融資服務、要素保障、營商環境、法律事務4個服務功能組和8個專項督導組,制定2023年活動實施方案,牽頭組建6個助企強鏈工作專班,構筑1+2+4+8+477工作格局,即1個統一領導小組,2個綜合協調管理組、4個功能組、8個督導組、477個分包企業。截止目前發現問題35件,已解決問題34件,問題化解率97.1%。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從制度體制建設入手,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決策程序,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更加健全。一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嚴格按照“三統一”制度進行統一編號、統一備案、統一管理。2023年共審核行政文件96件,其中規范性文件2件,審查率、公開率和報備率都達到100%;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等規定要求,清理廢止和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15件。二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明確和規范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確保了政府決策合法有效。區政府第五次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華龍區行政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定》。
3、推進行政決策民主合法
一是健全決策機制,防范化解風險。嚴格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加強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設的意見》,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健全完善了《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制度》等10項制度,堅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所有重大行政決策未經合法性審核或審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不得作出相關決策。二是推進決策后評估工作,將決策后評估結果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結合《華龍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制度》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內容、實施成效、存在問題等定期進行調查、分析、評價,提出行政規范性文件修改或者廢止以及改進的意見,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質量。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顧問服務架構,規范法律顧問工作。區政府組建了法律顧問團隊,由5名律師組成,全區11個鄉鎮及政府組成部門也普遍聘請了法律顧問,在重大決策、重大合同、重要協議的合法性審查中聽取法律顧問的意見和建議,有效避免了法律風險。
4、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開展鄉鎮行政執法監督,做好鄉鎮賦權事項專題培訓和交接工作。制定《華龍區2023年鄉鎮賦權事項專題培訓方案》,邀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華龍區分局、生態環境保護局華龍區分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華龍區分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各一至兩名法律骨干對鄉鎮綜合執法人員進行鄉鎮改革賦權的66項行政處罰權專題培訓。組織召開鄉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劃轉交接工作會議,簽訂交接協議書,穩步推進鄉鎮綜合執法改革順利實施。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先后召開了兩次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推進會,做好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評查行政執法案卷。通過案卷評查進一步掌握行政執法規范化情況,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執法案卷制作質量。三是組織重點執法領域專項督查。5月份對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資源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金融管理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評查,有效預防重大社會風險發生。四是加強服務型行政執法培訓。服務型執法是指以服務為宗旨,以人民群眾利益為出發點,通過行政執法行為來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一種執法方式。區司法局多措并舉,采取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形式組織各類培訓。5月10日至12日,中央組織部、司法部聯合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強化行政執法能力建設專題視頻培訓班。我區設分會場,組織全區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同志和執法業務骨干32人參加培訓。集中培訓結束后,組織各行政執法單位沒有參加集中培訓的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監督人員、法制審核人員登錄“法治教育網”平臺回看培訓視頻進行自學。加強對執法人員培訓,促進全區行政執法隊伍素質整體提升,不斷打造群眾滿意的行政執法隊伍。五是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實施動態調整管理,全面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組織2023年度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考試,做好2023年度行政執法證件年審工作。六是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示范創建工作。對區審計局、區消防救援大隊進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示范點培育指導,經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驗收小組實地驗收,被確定為第二批行政執法責任制示范點。
5、依法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一)預防化解矛盾,創新社會治理。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建成“訴調對接”“訪調對接”工作機制,全面推行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聯調”,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調聯動”。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顧問一支民調員隊伍”機制,目前,全區168村居均已配備一法官或檢察官、一法律顧問、一公安民警、一網格員,并堅持每周五下沉社區。建立區鄉村三級矛盾糾紛排查例會制度,完善矛盾糾紛化解臺賬,實行一案一策分類化解。全區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1000余起,化解1845起,化解率達97%。同時,將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情況納入年度平安建設考核,作為年終評先表彰的重要依據。依法加強反家庭暴力工作,著力提高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二)完善經濟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大力開展法律援助惠民活動,提供咨詢6500余人次,代寫法律文書14余份,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926件,其中刑事指派案件439件,刑事申請案件43件、民事案件215件,為審判階段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176件,為審查起訴階段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提供法律幫助1096件。村居法律顧問共下鄉服務1000余次,為5000余群眾提供了法律服務,利用“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微信群開展線上法律服務400余次。三是深入推進“陽光信訪”“責任信訪”“法治信訪”,堅持訴訪分離,進一步規范網上信訪業務受理辦理。將網上信訪納入信訪信息系統,使“網上信訪”成為信訪的主渠道。
(三)加強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一是持續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出臺《華龍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規定》《華龍區行政案件敗訴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制定和完善行政復議各項制度,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實現了區行政復議案件“統一受理、統一審理、統一決定、統一送達”。二是強化業務素質,提高履職能力。建立集中學法常態化機制。領導干部帶頭學法,制定并落實學法計劃。工作人員主動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業務學習,提高了業務水平及辦案能力。組建了“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的行政復議和應訴隊伍,成立了“退城入園法律服務團”“物華國際地下車庫被淹事件法律服務團”,為重點項目和群體事件提供法律服務。組建法律顧問團參與案件審理,提高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質量。三是精心辦案,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先后出臺了《濮陽市華龍區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機制》、《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 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法院 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檢察院關于依法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見(試行)》、《華龍區關于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見》優化辦案方式,采取書面審理、實地調查、聽證相結合的方式客觀全面了解案情。建立合議制度,舉行聽證、調查核實、集體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后做出復議決定。注重依法行政調解,確保案件“案結事了、定紛止爭”,實質性地化解行政爭議。累計接待復議咨詢和復議當事人80余人次,受理行政復議案件50件,現已辦結43件,按期辦結率100%。承辦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42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2023年華龍區行政案件敗訴率為13.86%,在全市敗訴率最低,工作成效全市第一。
6、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一是加強權力制約,形成監督合力。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監察監督、司法監督,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共承辦區人大代表建議210件、區政協委員提案237件,辦結滿意率均為100%;聚焦人民群眾關注的執法領域集中開展專項整頓,行政執法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加強干部離任、財政預算執行和收支情況、政府投資項目等事項的審計,完成審計項目24個;辦理人民法院司法建議22件,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114件,辦復率均為100%。規范行政應訴,府院聯動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二是建立行政調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機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積極支持行政爭議解決機制,促進行政機關解決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對行政調解、行政復議、治安案件、勞動、人事爭議解決機制,減少進入訴訟程序。三是拓寬溝通渠道,推進政務公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依法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重點做好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對已公開的事項信息定期評估、動態調整,做到了“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860條,其中動態信息990條,領導機構55條,政府文件20條,政策解讀17條,財務信息159條,提案議案19條,重點領域220條,法治政府專欄1160條。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基層司法所體制機制不健全,尤其是司法所建設在全市排名靠后;五星級規范化司法所建設僅建成5個,距今年上級要求尚存在較大差距。二是公共法律服務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不高,不能滿足群眾需求。三是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工作經驗欠缺,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仍有待進一步加強,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
三、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安排
下一步,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強各部門的統籌協調。抓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主線,按照法治華龍建設規劃和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明確的目標,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貫徹落實。二要推進落實依法行政決策機制。嚴格落實全面法制審核,遵循“逢會必審,逢件必審”的決策流程,全力為區政府決策提供高質量法治保障。積極發展公職律師隊伍,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依法決策中的積極作用。三要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加強對執法行為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方位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深入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加強行政指導、獎勵、和解、調解等非強制行政手段運用,持續提升執法服務水平。四要加強基層法治建設。推進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力爭全部創成五星級規范化司法所。五要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區、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的規范運行和提檔升級。強化律師行業黨建,加強律師隊伍教育管理,推動村(居)法律顧問提檔升級。加強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監管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六要深化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貫徹落實“八五”普法規劃,深入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開展法治創建“三級同創、兩級示范”活動,實現全區法治鄉鎮(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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