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城中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時間:2024-06-17
來源:華龍區政府辦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加強城中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推動建立城中村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于加強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號)精神,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決定開展加強城中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
一、出臺背景
為全面加強城中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推動建立城中村自建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統籌發展和安全,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壓實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協同聯控、全鏈管控、閉環封控的工作體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起草了《關于加強城中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二、文件依據
(一)《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二)《關于加強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號)
三、范圍對象
全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所有城中村自建房
四、工作要求
區直有關單位應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常態長效的自建房安全排查、復核和抽查制度,明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鄉鎮(街道)應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排查、巡檢。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單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須”的要求,落實好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屬地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加快制定落實配套制度和措施。要實施城中村自建房跨部門綜合監管,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強信息共享、數據互聯互通和部門聯動執法,確保自建房安全管理全過程、各環節監管不脫節、不缺位。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相關閱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