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濮陽市華龍區菜園子餐飲服務店的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送達公告
時間:2024-03-13
來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濮陽市華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履行勞動保障監察
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送達公告
濮陽市華龍區菜園子餐飲服務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10902MA9M8QAL3X)
經營者:董武強
本局于2023年8月3日對你單位送達《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華龍人社監察罰決字〔 2023 〕第13號),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依法向你單位催告。請你單位自收到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履行下列義務:
請于本催告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繳納罰款及加處罰款合計:壹萬貳仟元整(¥:12000.00元),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機關提出。
逾期仍未履行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催告書無法通過直接、留置和郵寄等方式向你單位送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濮陽市華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華龍人社監察催字〔2024〕第5號,見附件)。請你單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來本局領取催告書,逾期則視為送達。
地址:濮陽市中原路與慶豐路交叉口向南100米東側三樓
聯系人:華龍區勞動監察大隊 黨安立 聯系電話:0393—4493148
濮陽市華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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