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華龍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1年度財政收支審計結果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濮陽市華龍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12月15日,對濮陽市華龍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區發改委)2021年度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報送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
(一)區發改委基本情況
區發改委為隸屬于華龍區政府全額預算行政單位。區發改委主要職責是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提出全區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等工作。
(二)區發改委財政收支基本情況
2021年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總計15392707元。其中:人員經費11376819.81元,公用經費1852627.19元,其他收入1106000元,“項目支出”收入1057260元。
2021年行政支出總計23811424.62元,基本支出15337702.69元,項目支出8473721.93元。
2021年財政收繳專項資金7122627.02元。
2021年年初余額15806159.26元,2021年當期累計結余264814.62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區發改委提供的會計資料和其他證明材料,基本反映了2021年度財政收支狀況,會計處理基本符合相關的會計準則及會計制度,基本遵守了有關財經法規,但還存在原始憑證不合規、擅自擴大開支范圍等問題,需要予以糾正和改進。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和處理意見
(一)原始憑證不合規
(二)擅自擴大開支范圍
(三)未嚴格落實大額支出審批制度
(四)無預算列支或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用途
(五)違規報銷市內交通費
(六)未按規定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四、審計處理和建議
濮陽市華龍區審計局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并提出了處理意見和整改建議。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審查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加強會計核算和財政管理,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其他相關財經法規,提高預算管理水平,確保預算收支的科學性、嚴肅性。建立健全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嚴肅財經紀律,規范各項收支的管理。
五、審計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濮陽市華龍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度重視,已按照要求完成審計整改工作。具體整改結果由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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