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濮陽市華龍區隆祥生活超市(王秋生)行政違法的處罰
時間:2021-05-28 來源: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行政相對人名稱:濮陽市華龍區隆祥生活超市(王秋生)
證件類型:身份證
證件號碼:41052719******2915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濮華)食藥監食罰[2018]010號
違法行為類型:行政違法
違法事實: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
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
處罰類別:罰款
處罰內容:1、沒收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鴻四方熱干面紅油牛肉味8盒;2、沒收違法所得2元;3、罰款人民幣52000元(伍萬貳仟元整)。
罰款金額(萬元):5.2
處罰決定日期:2019/03/05
有效期自:2019/03/14
有效期至:2019/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