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濮陽市重華街李記白吉饃(李連峰)行政違法的處罰
時間:2021-05-28 來源: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行政相對人名稱:濮陽市重華街李記白吉饃(李連峰)
證件類型:身份證
證件號碼:41090119******1116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濮華)食藥監食罰[2018]011號
違法行為類型:行政違法
違法事實: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從業人員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
處罰依據:依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
處罰類別:罰款
處罰內容:罰款300元。
罰款金額(萬元):0.03
處罰決定日期:2019/03/27
有效期自:2019/04/04
有效期至:2019/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