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濮華區食藥罰字(2013)003號。
案件名稱:濮陽市華龍區川川串串餐館操作間發現無標簽食品案。
行政相對人全稱(姓名):濮陽市華龍區川川串串餐館。
法定代表人姓名:鄧秀榮。
處罰事由:操作間存放無標簽食品。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
處罰決定內容:警告,罰款人民幣2000元整。
履行方式:自覺履行。
履行期限:自做出處罰決定15日內履行。
救濟渠道:若對處罰有異議進行陳述和申辯。
作出決定日期:2013年9月20日。
作出處罰決定的部門:華龍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履行情況(結案方式):自覺履行。
結案日期:2013年9月30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