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區召開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新聞發布會
2020年12月8日,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華龍區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新聞發布會。
發布內容:濮陽市華龍區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開展的具體內容,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人:
濮陽市華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豐濤同志;
濮陽市華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艷紅同志;
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副局長王永剛同志;
濮陽市華龍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裴志剛同志。
主持人:
宗永剛 中共濮陽市華龍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區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
主持人:宗永剛
各位領導、新聞界的朋友們:
你們好,歡迎參加華龍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今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
戶外廣告規范與否直接影響城市的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為進一步規范華龍區戶外廣告,凈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濮陽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市、區兩級領導關于戶外廣告治理一系列指示精神,華龍區決定在轄區開展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今天在此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這次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開展的具體內容,并回答媒體關心的問題。
首先,我介紹一下今天出席新聞發布會的發布人,他們是:濮陽市華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豐濤同志;濮陽市華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王艷紅同志;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王永剛同志;濮陽市華龍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裴志剛同志。
首先,豐濤同志解讀《華龍區人民政府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戶外廣告,凈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濮陽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會議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規范設置、長效管理”的原則,對我區范圍內設置的各類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整治,解決戶外廣告設置雜亂無序、檔次較低、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清除視覺污染,形成布局合理、設置有序、管理規范的戶外廣告設置格局。
二、整治內容
1、未經審批,或者超出審批期限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
2、超出樓房外立面、超出樓高的戶外廣告牌。
3、存在安全隱患和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標準要求的燈箱廣告、電子廣告、一店多招等廣告設施和門頭牌匾。
三、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活動從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摸底排查階段(12月1日至12月3日)。由華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全區列入整治任務和不符合《濮陽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要求的各類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華龍區戶外廣告整治工作臺帳》。
(二)宣傳動員階段(12月4日至12月5日)。利用市、區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在全區營造良好的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氛圍。
(三)自行整改階段(12月6日至12月10日)。按照《華龍區戶外廣告整治工作臺帳》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設置單位和個人按照通知要求和時限自行拆除。
(四)集中整治階段(12月11日至12月30日)。對逾期未拆除的,由華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部門聯合依法予以拆除。
四、責任分工
為確保全區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的順利進行,成立華龍區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指揮部(見附件)。此次活動由區城市管理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拆除工作。區紀委監委負責對整治活動中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違法亂紀行為進行監督。區委宣傳部負責對整治活動的宣傳報道。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負責依法打擊在整治活動中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行為。區營商辦負責對整治活動開展進度的督導考核。區財政局負責整治活動的資金保障以及拆除過程中沒收物品的處理、處置。區審計局負責對整治活動中資金使用及相關處理程序進行監督。區文明辦負責對不積極主動拆除涉及自身戶外廣告等設施的單位,撤銷其文明單位稱號。區司法局負責做好法律法規的解釋以及公證部門的協調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做好整治活動中安全隱患的排查、處理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違法設置戶外廣告的廣告經營者及廣告發布內容主體做好查處工作。各鄉鎮(辦)負責做好轄區內戶外廣告整治活動的配合工作。
五、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戶外廣告的整治是凈化城市環境、美化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的關鍵所在。各級、各部門要提高對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區政府的安排部署,進一步明確任務、夯實責任,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并取得實效。
(二)注重方法,落實政策。戶外廣告整治工作政策性強,涉及設置單位及個人的經濟利益。在整治活動中要注重工作方法,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整治,督促設置單位及個人自行拆除。
(三)強化監管,防止反彈。華龍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及相關單位要各負其責,加強對戶外廣告的日常監管,防止戶外廣告違規設置亂象的發生。發現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依法進行查處,逐步使全區的戶外廣告管理工作走上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日
主持人:宗永剛
謝謝豐濤同志!接下來,請裴志剛同志宣讀《華龍區人民政府關于整治違法廣告設施的通告》
為規范戶外廣告設置,提升城市品位,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濮陽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會議精神,決定在城區內開展拆除各類違法廣告設施的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拆除范圍
城區范圍內。
二、拆除類型
(一)未經審批,或者超出審批期限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
(二)超出樓房外立面、超出樓高的戶外廣告牌,存在安全隱患和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標準要求的燈箱廣告、電子廣告、一店多招等廣告設施和門頭牌匾。
三、拆除時限
2020年12月10日前由設置單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強制拆除。
四、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自覺維護城市容貌和城市形象,主動配合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標準的戶外廣告。
(二)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主持人 宗永剛
謝謝裴志剛同志!接下來是現場提問環節,歡迎各位記者朋友就本場新聞發布會的相關內容進行提問。按照慣例,提問前先通報一下所在的新聞機構,提問現在開始。
記者:請問王永剛隊長,在華龍區這次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中,華龍區公安分局有什么工作打算?謝謝。
王永剛:
謝謝你的提問,這個問題很好,也是我們一直關切的問題。
戶外安全關系千家萬戶,戶外廣告集中整治不但可以消除高空懸掛等安全隱患,同時對提升華龍區整個城市品位樹立文明形象有著積極重大的意義,對此我們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區委區政府動員會召開后,我們立即向分局局長政委做了專題匯報,趙局長指示,要積極協助、全力配合。下一步,華龍區公安分局將按照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積極動作起來,全力參與此項活動。
第一,安排各接處警單位,特別是派出所和巡特警等單位,留足留夠機動力量,隨時應對此次活動可能引發的案事件。
第二,建立此項活動綠色接處警通道,對此次活動中發生的警情,優先處警,優先處置,快速反應。
第三,采取堅決果斷的措施,依法打擊活動中可能出現的阻礙執法、聚眾滋事等行為。
第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穩定工作,把事先可能出現的穩定類風險,預測到位,反饋到位,處置到位。
總之,一個共同的目標,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公安機關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確保整個活動安全、有序、圓滿。
謝謝各位。
記者:請問王艷紅副局長,華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著對違法設置戶外廣告的廣告經營者或廣告發布主體的查處工作,這項工作我們將如何開展?
王艷紅:謝謝記者朋友的提問
虛假廣告破壞公平競爭秩序,坑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是政府關心、百姓關注、媒體聚焦的熱點問題。市場監管部門一直把整治虛假廣告問題作為保民生、促消費、穩發展的一項政治任務來抓。
本次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活動中,我局將安排重點行政約談50家企業,涉及廣告經營、美容、房產、教育、食品等行業,引導企業建立戶外廣告發布審查專人負責制,將涉嫌違法行為消滅在萌芽。在豐富“雙隨機”抽查形式的基礎上,聯合部門協同加大違法廣告案件查辦力度。近期,已立案查處違法廣告案件7起,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主持人 宗永剛
謝謝發布人的詳實回答以及記者朋友的積極提問!今天的現場提問環節就到這里,如果記者朋友們還有其他關注的問題需要進一步了解,可以在發布會結束后,與區公安分局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進行深入采訪。
今天的發布會就到這里。最后,再次謝謝四位發布人!謝謝記者朋友們!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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