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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龍區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華龍區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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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區政府信息科的精心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區政府有關文件精神,通過調整充實工作機構,完善工作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場所建設等,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抓好常規,促進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
?????1、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局領導高度重視,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股室及兩個中心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股室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機制,確保教育系統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并加強全區中小學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建設,深化校務公開,抓好學校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
?????2、抓好制度建設與監督檢查。我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根據區政府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精神,明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思想、公開原則、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工作目標、工作要求,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工作中嚴格執行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公開審核辦法、公開保密管理暫行規定、信息公開規定行為責任追究辦法、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開工作監督檢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主動公布監管投訴電話,積極接受相關部門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和評議,進一步提高我局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程度。
?????3、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我局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
(1)區政府門戶網站。我局積極向區政府門戶網站申請公開教育工作動態,方便群眾瀏覽。
(2)戶外公開欄。我局在一樓走廊墻壁設立了 “政務公開欄”,及時公開系統政務信息。
(3)公共查閱點。我局設立了政府教育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立了檔案室,能及時提供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加強管理,規范流程,確保安全。
?????1、強化制度,公開及時。我局進一步明確各股室信息公開工作中的職責和義務,并就教育系統信息公開的管理指導職能做了明確規定,同時,對有關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的認定程序、信息發布的協調機制、保密審核、法制審核以及信息發布程序、報送主動公開程序等都作了具體規定,從而確保信息公開及時有效。
2、把關審查,嚴格保密。我局在信息公開上有嚴格的審查程序,做到信息公開合理、合法、有度,確保國家和政府機密不泄漏。各股室把公開的內容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初審后提出處理意見再報領導小組領導審核,通過后才能發布。重大、敏感事項的公開、公開的范圍和程度則需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研究、局班子會議討論同意后才公開。同時,我局還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計算機及各股室工作計算機進行檢查。
(三)多形式多渠道公開政務信息。
大力推進教育政務公開工作,通過《華龍教育》簡報、公示展板、繪制權力流程圖等形式,將教育局職責范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股室業務職責、招生考試信息、業務辦理流程等予以公開,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極大地方便了群眾辦事: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以《華龍教育》簡報、教育公示欄為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工作平臺,開展教育信息公開。二是利用熱線電話、電子信箱等形式進行信息交流。三是通過印發文件、公示欄、電子顯示屏等形式進行發布。公眾對教育收費、入學報考和招生、基礎教育、教育人事、重點項目建設等工作最為關注,采取統一受理,任務分解,歸口答復的工作機制,實現了信息咨詢的有序答復。
2019年全系統上報稿件400余篇,在區級以上新聞媒體、政府內部通訊、信息發稿100余篇,在報刊、電臺等播發稿件30多篇,編發《濮陽華龍教育》簡報46期。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將信息公開重點定位于全面公開政策法規、工作內容、工作動態、導分工等,公開機構職能、政策文件、等相關信息。通過對政府信息、部門概況、領導信息、內設機構、直設機構、聯系電話、工作機制以及制度建設的主動公開,自覺接受公眾監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沒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
全面實施中小學招生“陽光工程”。認真做好中小學劃片招生公開工作,堅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開學校性質、辦學規模、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范圍、招生時間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運作”。
五、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2019年,對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建立了第一責任人負責制和聯絡員協調制,明確公開了公開方式、涉密處理、屬性標注等工作。分批次公開辦理了21件建議、提案辦理。
六、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情況
?????辦公室認真接待上門群眾和咨詢電話,特別是教師在晉級、表彰時,主動服務,及時查找,全年接待服務1000余人次。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 | -1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4 | 2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9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2 | 2?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單位:萬元,保留4位小數)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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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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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1、宣傳和引導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尚不熟悉,需要進一步加強宣傳和引導工作。
?????2、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需要進一步完善。公開信息在更新維護、文件報備、監督約束等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
????(二)改進措施
?????1、充實公開內容。探索建立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工作制度,確保“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原則落到實處。要進一步推進文件報備和完善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的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主動把公眾密切關注的政府信息編入信息公開目錄。
?????2、拓展公開形式。重點做好三項工作:一是繼續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要繼續堅持做好政府信息目錄的更新維護,為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提供便利;三是對使用頻率高、公眾咨詢多的政策法規和相關辦事程序等,編制便民問答手冊,開設微信平臺,加強溝通交流,提高辦事效率。
?????3、加大普及宣傳。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宣傳媒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知曉率。
4、建設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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