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單位名稱:濮陽市華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辦公地址:勝利路長慶路南100米路東天橋花園物業樓5樓東 辦公時間:8:00-12:00 15:00-18:00(夏季) 14:30-17:30(冬季) 辦公電話:0393-8200256 單位負責人:郭建存 |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以及推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的政策建議。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起草相關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范和標準,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擬訂地方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統計并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工業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協調工業行業運行中的電力有關的重大問題。
(四)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制造業服務化、平臺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應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五)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市對口部門和本區用于工業和產業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區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國家、省、市和區規劃內以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區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區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規劃、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建設和新基建、新技術、新裝備、新產品、新業態、新材料推廣應用。
(八)負責全區振興裝備制造業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托國家、省、市和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負責全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并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并協調信息化建設和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重點行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基礎網絡相關安全保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推動跨行業等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基于信息技術的新興業態發展。
(十一)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研究擬訂支持政策措施。指導各地開展相關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簽約項目落實。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制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行動計劃,編制發布我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合作指南。研究協調產業轉移示范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煤炭行業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提出研究全區煤炭工業發展政策和建議。對煤礦建設項目提出行業審核意見。負責全區煤炭經營監督管理。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提出全區化學工業產業發展戰略,做好產業規劃和項目布局,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
(十四)研究全區化學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協調開展化學工業對外經濟合作交流和招商活動;協調推動產業發展重大專項落實。
(十五)協調解決新型化工基地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新型化工基地項目準入論證、評審,協調推進項目建設。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與濮陽市華龍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職責分工。濮陽市華龍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編制煤炭、煤炭清潔利用等相關能源發展規劃、計劃和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等職責,涉及煤炭的部分應征求濮陽市華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意見。濮陽市華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在相關能源發展規劃內制定煤炭工業發展專項規劃,統一負責煤炭工業管理職責。濮陽市華龍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或上報省、市投資主管部門、能源行業主管部門審批、核準煤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須征求濮陽市華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意見,濮陽市華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提出行業審核意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財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平安建設、信訪穩定、值班值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黨建、群團、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專項資金使用,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績效評價;提出有關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及機關基本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以及干部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二)規劃與產業政策法規股。組織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市對口部門和本區用于工業和產業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技術改造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以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規定權限審核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組織研究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組織重大課題調研;起草綜合性文稿;組織擬定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并監督執行;負責依法行政和“放管服”工作,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清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提出行業體制改革建議。
(三)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安全生產股)。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區內外工業形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參與制定電力保障預案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電力運行和供求中的重大問題,平衡電力資源,指導電力調度。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工業行業領域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建設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廣;參與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工業應急管理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指導和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
(四)中小企業服務股(民營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全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宏觀指導,擬訂并組織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創業輔導體系、技術創新支持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提出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建議;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企業服務年度計劃;承擔區企業服務活動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統籌做好信息收集、分類轉辦、協調服務等;負責全區企業服務工作考核評價;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企業培訓規劃,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
(五)數字化與未來產業股(信息化與軟件服務股)。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推進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推動智能制造、服務型制造等新模式發展,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工業互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等新興業態發展;負責工業電子商務平臺建設,推動重點領域產業鏈供應鏈數字化,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研究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未來產業發展方向和趨勢,擬訂并組織實施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指導相關產業發展。擬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政策;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指導開展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項目落實;統籌推進區域產業合作、校企合作;實施“走出去”戰略,推進國際產能合作、并購、技術引進等。負責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發展規劃、政策,協調推進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應用;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應用;組織實施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技術規范和標準,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全區網絡安全和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擬訂相關規劃、政策,指導監督重點行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全保障工作;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推動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領域技術、產品、服務推廣和應用,協調處置網絡安全重大突發事件及相關應急工作。承擔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
(六)工業股(科技創新與節能股)。承擔全區通用機械、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制造業、石油裝備制造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高端裝備、重大技術裝備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依托國家、省、市和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消化創新;承擔全區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汽車及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推進汽車零部件深度國產化和地方性配套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本行業技術進步工作;承擔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等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承擔鋼鐵、有色金屬、黃金、稀土、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鋼鐵、有色金屬、建材和新材料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和區內外發展情況并提出建議;組織推進相關行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和產能轉換工作。承擔輕工、紡織、家電、工藝美術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承擔食品、鹽、生物與醫藥行業(產業)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產業發展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和政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食鹽儲備行政管理工作;落實國家糖精生產計劃;負責區級醫藥儲備工作;負責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化學工業行業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專項和產業化示范工程的實施;指導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組織實施管理行業科技成果、技術規范和標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規劃、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建設和新基建、新技術、新裝備、新產品、新業態、新材料推廣應用;擬訂并組織實施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規范;負責煤炭行業管理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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